1. 代理知識產權訴訟。代理原告或者被告進行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訴訟案件,其中包括權屬案件、侵權案件、許可合同案件、行政訴訟案件。代為起訴、應訴、反訴、出庭、和解、上訴等

  2. 擔任知識產權法律顧問。為客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,策劃知識產權保護方案,擬定知識產權規章制度,設計知識產權類合同範本,提供全方位的知識產權解決方案。既可包括專利戰略、商標戰略、特許經營戰略等,又可包括檢索方案、申請方案、預警和防禦方案、保護和實施方案等。就知識產權的取得、保護、管理和利用提供諮詢顧問服務

  3. 知識產權合同審查。為客戶起草、審查或修改各類知識產權合同,包括但不限於開發合同、轉讓合同、許可使用合同、特許經營合同、電子商務合同、進出口合同、諮詢服務合同、保密協定等。還可為客戶在技術引進、風險投資、企業改制、資產並購、企業重組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交易和處置提出法律解決方案

  4. 知識產權侵權調查和申請禁令。代理客戶調查知識產權侵權人的情況及其財務資產狀況,調查侵權事實和違法所得情況,並取得合法證據。向客戶提供侵權對比分析和法律論證意見。代表客戶向侵權人發送警告信、律師函或者律師聲明,出面進行訴前調解。代理客戶申請法院頒發禁令,申請證據保全或者財產保全

  5. 其他知識產權業務。代理客戶在知識產權行政程式中進行投訴、協查或者抗辯,在知識產權合同糾紛仲裁案件中擔任仲裁代理人,在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進行舉報或者辯護,提供知識產權法律諮詢意見,為政府知識產權立法、修法和執法提供法律意見.